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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Woofun AI 消息,欧文斯法官正式批准FTX恢复信托基金对币安控股有限公司、数字锚点控股有限公司、币安控股(爱尔兰)有限公司、币安(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及赵某提起诉讼,确立了对这四家关联实体及个人的追偿法律主体资格。
该诉讼核心围绕2021年发生的股份回购事件展开,FTX主张相关方通过推定欺诈和实际欺诈性资产转移手段,转移了价值至少17.6亿美元的资产。这一金额既是信托基金要求的赔偿额,也是其单方估算的资产价值,并非法院最终裁定。
Woofun AI 整理数据显示,法官批准了针对上述五方主体的第I项至第V项诉讼,旨在追回被转移资产或其对应价值;与此同时,法院驳回了针对肖某和林某的同类诉讼,以及涉及虚假陈述、欺诈、故意误导和不当得利的第VI项至第IX项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仅对虚假陈述与因果关系问题在起诉阶段作出有限判定,未确定最终赔偿责任,也未评估相关陈述对FTX倒闭的具体作用程度。
在法律程序裁定上,法院驳回了原告依据"单一行为主体规则"提出的抗辩,并认定自身拥有处理此破产案件的管辖权。法院认为原告已初步证明对四家币安关联企业及赵某具有个人管辖权,且有合理依据主张存在国内资产转移行为,但更广泛的域外管辖权问题需待更多证据出现后再作判断。
此外,欧文斯法官暂缓了最终的法律适用裁定,拒绝强制进行仲裁,并因辩护主张在诉状中尚未得到充分阐述,否决了依据《破产法》第546(e)条安全港条款予以驳回的申请。
此项裁决为债权人保留了获得巨额赔偿的法律途径,但并未直接产生可追回的资产。FTX恢复信托基金必须在后续审理中证明其关于欺诈性资产转移的主张,有效应对各种辩护意见,最终取得法院判决或达成和解协议,才能实际收回相关资产,进而将其纳入破产财产分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