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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国家银行于 4 月 14 日正式发布通知,宣布允许受监管的银行为获得许可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及其客户开设银行账户,这一决定标志着该国实施了长达 8 年的虚拟货币交易禁令正式终结。
该政策调整紧随 3 月份通过的《2026 年虚拟资产法案》之后,显示出巴基斯坦正从全面禁止转向构建规范化的数字资产监管框架,旨在通过法定监管机构——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来统筹许可、监管及监督工作。
在此背景下,巴基斯坦方面已展现出更为有序的行业管理策略,例如在 2025 年 12 月已与 Binance 和 HTX 等大型交易平台展开磋商,意图吸引这些受监管平台参与本地业务,同时通过与 World Liberty Financial 子公司合作,积极探索基于区块链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稳定币跨境支付应用。
通知内容对银行职能进行了严格界定,明确规定受监管机构不得使用自有资金或客户存款进行虚拟资产的投资、交易或持有,其职责仅限于为获许可实体提供基础银行业服务,且所有合作均不能免除银行遵守外汇管理等中央银行规定的义务。
在账户管理层面,银行必须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开设以巴基斯坦卢比为计价单位的专用“客户资金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隔离制度,严禁将服务商资金与客户资产混同,确保每一家机构的账户独立清晰。
除了遵循既定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则中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外,银行还需对每家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全面的额外尽职调查,动态调整客户风险评估模型以精准识别相关风险等级。
监管要求银行建立持续监控机制,一旦在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合作中发现任何可疑交易,必须立即向巴基斯坦金融监测部门报告,从而在开放市场的同时构筑起严密的风险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