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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2 日,馬耳他金融服務管理局依據歐盟《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正式發起關於去中心化金融的公開諮詢,併發布了一份具有前瞻性的討論文件。該文件核心在於提議爲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及其他由軟件管理的實體設立一個全新的法律類別,即“基於軟件的組織”。這一舉措標誌着馬耳他試圖在 MiCA 時代框架下,率先構建一套能夠精準界定 DeFi 實體法律地位的規則體系,諮詢反饋截止期限定於 7 月 10 日。午方 AI 梳理發現,該提議旨在將規範組織本身的法律框架與規範其底層協議及軟件的規則進行明確切割,而非簡單地將 DAO 視爲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這一政策動向的背景在於當前歐盟範圍內對於 DeFi 監管邊界的模糊性。儘管監管機構強調完全去中心化的服務通常不在 MiCA 監管範圍內,但現實中的許多 DeFi 項目仍表現出顯著的中心化特徵,導致其去中心化程度難以準確界定,進而引發監管責任歸屬的爭議。文件中明確指出,MiCA 排除了完全去中心化模式,這意味着缺乏中間機構或中央控制機制的項目可能無需遵守該法規,但如何界定“完全去中心化”成爲關鍵難點。午方 AI 注意到,馬耳他此舉意在通過重新定義組織形式,解決因治理結構集中化而導致的監管真空問題。
馬耳他在數字資產監管領域的先行者地位爲其此次提議提供了堅實基礎。早在 2018 年,該國便推出了該地區首批全面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之一,長期致力於在創新與合規之間尋找平衡。此次討論文件的出臺,正值整個歐盟努力明確如何根據 MiCA 規範 DeFi 及 DAO 的關鍵節點。今年 3 月,歐洲中央銀行的一份研究報告揭示了行業現狀:四種主要的 DeFi 協議治理結構依然高度集中,這表明大量項目可能無法滿足“完全去中心化”標準,從而實際上處於監管灰色地帶。午方 AI 分析認爲,這種治理結構的集中化趨勢是促使監管機構重新審視法律定義的核心動因。
與此同時,歐盟層面的監管動態也在同步推進。5 月,歐盟委員會啓動了針對 MiCA 的專項審查,廣泛徵求各方關於穩定幣利息支付、DeFi 監管方式以及法規完善環節的意見。
然而,對於是否需要專門針對 DeFi 制定新規則,業界觀點並非完全一致。本月早些時候,在摩納哥舉行的 WAIB 峯會上,歐盟委員會顧問 Peter Kerstens 表達了不同看法,他認爲政策制定者應優先將代幣化技術納入更廣泛的數字資產監管框架,而非急於制定專門針對 DeFi 的 MiCA 第二版。這種觀點的分歧反映了當前監管層在技術包容性與風險控制之間的深層博弈。